[0116] 步驟S405、確定處理結果為已處理還是轉他人處理,比如,通過銀行系統(tǒng)的PC端可發(fā)起對工作提醒事項查詢,例如查詢任務處理人員是否對其負責的待處理事項已經(jīng)處理,又例如查詢任務處理人員是否將其負責的待處理事項轉給他人處理,其中,當確定任務處理人員對其負責的待處理事項已經(jīng)處理完畢時,結束提醒,當確定任務處理人員將其負責的待處理事項轉給他人處理時,重新生成針對他人的待處理事項的提醒,并重復執(zhí)行上述的步驟S403至步驟S405。
[0117] 在具體的工作提醒實例中,當運營部門需要給某位任務處理人員(例如會計人員)發(fā)送工作提醒時,可以執(zhí)行如下操作:首先,運營部門經(jīng)辦人登錄系統(tǒng),新增一條工作提醒事項進行提交;接著,運營部門復核人登錄系統(tǒng),選擇待復核的工作提醒事項進行復核通過;接著,會計人員登錄系統(tǒng)?>點擊任務處理菜單?>點擊去處理,其中,可以根據(jù)任務業(yè)務類別,對工作提醒任務進行相應的處理;接著,運營部門經(jīng)辦人登錄系統(tǒng),點擊任務處理情況查詢菜單,選擇一條工作提醒任務,點擊查看,查看工作提醒任務詳情信息正確。
[0118] 此外,圖5給出了異常處理事項的備案登記的處理過程示意圖,在圖5中,包括如下幾個處理步驟:
[0119] 步驟S501、有權人員分類定義備案登記事項,比如,運營人員(即有權人員)先在系統(tǒng)上對備案登記事件進行分類定義;
[0120] 步驟S502、有權人員設置事項可登記查看人員,比如各機構有權人員設置事項可登記查看人員;
[0121] 步驟S503、登記人員登記事項,比如登記人員可在企業(yè)微信的“備案登記”模塊中或者PC端的“新增事項”或“查詢被分閱事項”中登記事項;
[0122] 步驟S504、系統(tǒng)分閱事項,比如登記人員可對自己登記的事件,以及對他人分閱的事項進行查看,也可以支持工作處理人員(比如會計人員)設置休假日期和節(jié)假日任務處理代理人等。
[0123] 在具體的創(chuàng)建備案登記實例中,運營部門需要新增登記簿模板,用此模板進行事項登記時需要他人確認才生效,具體包括:首先,運營部門經(jīng)辦人登錄系統(tǒng)?>新增登記要素模板?>設置為需要他人確認?>當新增完時點提交;接著,運營部門復核人登錄系統(tǒng),對待復核狀態(tài)的登記簿進行復核通過。
[0124] 在具體的使用備案登記實例中,當任務處理人員遇到問題,需要及時備案需要他人確認的信息時,可以執(zhí)行如下的處理過程:首先,會計人員登錄系統(tǒng),并在運營事項登記頁面里新增事項登記,同時選取需要他人確認的模板并提交;接著,責任人登陸系統(tǒng),對事項登記審核通過使之生效。
[0125] 圖6為本申請又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待處理事項的處理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6所示,該裝置600可以包括第一獲取模塊601、第一發(fā)送模塊602和第一接收模塊603,其中:
[0126] 第一獲取模塊601,用于獲取至少一個待處理事項和至少一個待處理事項分別對應的處理人員;
[0127] 第一發(fā)送模塊602,用于基于預定提醒規(guī)則,向至少一個待處理事項分別對應的處理人員的終端和/或即時通訊客戶端,發(fā)送相應的待處理事項和該待處理事項的提醒信息,以使得處理人員對其對應的待處理事項進行處理;
[0128] 第一接收模塊603,用于接收處理人員通過其終端或即時通訊客戶端針對其對應的待處理事項進行處理的處理結果,以及接收處理人員根據(jù)異常處理事項的事件類型進行的備案登記。
[0129]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還包括第二獲取模塊;
[0130] 第二獲取模塊,用于獲取事項管理人員針對至少一個待處理事項的維護處理和針對至少一個待處理事項分別對應的處理人員的配置處理,維護處理包括以下至少一項:新增處理、查看處理、修改處理、刪除處理和復核處理;
[0131] 其中,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經(jīng)事項管理人員維護處理后的至少一個待處理事項,以及獲取經(jīng)事項管理人員配置處理后的至少一個待處理事項分別對應的處理人員。
[0132]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第一接收模塊在接收處理人員通過其終端或即時通訊客戶端針對其對應的待處理事項進行處理的處理結果時,用于:
[0133] 接收處理人員通過其終端或即時通訊客戶端完成其對應的待處理事項的第一處理結果,并記錄第一處理結果;或者,
[0134] 接收處理人員通過其終端或即時通訊客戶端將其對應的待處理事項轉給其他處理人員進行處理的流轉處理結果,并記錄流轉處理結果。
[0135]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還包括轉發(fā)模塊;
[0136] 轉發(fā)模塊,用于向其他處理人員的終端和/或即時通訊客戶端發(fā)送轉處理的待處理事項的提醒信息,轉處理的待處理事項是處理人員通過其終端或即時通訊客戶端轉給其他處理人員的待處理事項。
[0137]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還包括確定模塊;
[0138] 確定模塊,用于確定備案登記的備案登記要素模板;